中俄贸易的高速增长促进了两国紧密的贸易往来,在2022年,俄中贸易增长29.3%,达到创纪录的1902.71亿美元。2023年中俄贸易依旧保持着较高的增长,对于贸易的交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中俄贸易的发展趋势,近日,海关总署联合三部委批复同意吉林省进一步扩大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海参崴港)作为内贸货物中转口岸,浙江省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和嘉兴乍浦港作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
这则消息为东北带来了大利好,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具体内容分为以下几点:
一、同意在原有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增加浙江省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和嘉兴乍浦港2个港口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
二、跨境运输过程中,运输企业须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动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传入。
三、其余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2号执行。
本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是指国内贸易货物由我国关境内一口岸启运,通过境外运至中国关境内另一口岸的运输方式。
符拉迪沃斯托克,原名海参崴,位于亚欧大陆东北部,阿穆尔半岛最南端。清朝时为中国领土,隶属于吉林将军。1860年11月14日《中俄北京条约》将包括海参崴在内的乌苏里江以东地域割让给俄罗斯帝国,俄罗斯帝国将其命名为符拉迪沃斯托克。
2013年,海关总署解读称,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能源、原材料和商品粮的生产和储备基地,由于运力有限,东北地区运往南方的物资难以及时运出。这不仅成为制约该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也使我国其他地区难以有效利用这些重要资源。
多年来,海关总署一直对“北货南运”问题十分关注,多次积极主动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对东北省份提出的内贸货物借道国际水域运输的个案请示,予以支持和协助。考虑到运力紧张问题长期存在,海关总署还专门组织人员调查研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实际问题。
同时,为开辟适宜的运输路线,黑龙江省政府也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赴俄滨海边区考察出海运输通道,并已就运输线路及港口问题与俄有关方面达成共识。